旅游风险为“需高度警惕”的旅游目的地
2018-01-12 20: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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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风险为“需高度警惕”的旅游目的地
加拿大的旅游提醒及旅游警告将旅游风险具化为四个等级:仅须正常安全防范(Exercise normal security precautions)、须高度警惕(Exercise a high degree of caution)、避免非必要的旅行(Avoid non-essential travel)、避免所有旅行(Avoid all travel)。后两级被加拿大政府标明为正式官方旅游警告。列入旅游风险等级为官方旅游警告的旅游目的地,判定依据是在该地旅行或居住的加拿大人的安全保障受到了损害。
进入“须高度警惕”等级的旅游目的地,前提是出现了“可识别的安全和安全问题”(There are identifiable safety and security concerns or the safety and security situation could change with little notice.)。例如将“中国”列在这个等级的具象说明中,就列明了那里出现了暴力事件个案,发生爆炸和抗议活动(in China due to the occurrence of isolated acts of violence, including bombings and protests.)。
目前列入“仅须正常安全防范”的百余旅游目的地,包括瑞士、美国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奥地利、冰岛、香港、新加坡等等。与中国同列在“须高度警惕”旅游风险级别的旅游目的地也有近百,包括南非、莫桑比克、印度、东帝汶、俄罗斯、秘鲁等等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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